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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綠營大咖性騷!女控「車內掏寶逼口X」 鄭宏輝告游淑慧求償百萬敗訴

台北市議員游淑慧去年6月間召開記者會指出,前行政院無給職政務顧問、前新竹市議員鄭宏輝曾性騷擾女性。鄭宏輝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北院日前判決鄭宏輝敗訴,可上訴。

鄭宏輝指出,游淑慧於民國112年6月14日舉行記者會,指他於110年2月23日在台北市信義區餐敘後,主動表示要送被害女子回家,在車內親吻被害女子被推開後,解開褲子拉鍊,掏出性器官,示意被害女子幫他口交遭拒,仍示意司機開車找汽車旅館,誣指他曾對被害女子性騷擾。

鄭宏輝主張,他並沒有性騷擾行為,游淑慧發表內容不實的言論,侵害他的名譽權,情節重大,請求游淑慧應給付精神慰撫金新台幣100萬元。

游淑慧則表示,鄭宏輝曾任多屆新竹市議員與國家發展委員會「亞洲矽谷計劃」執行中心顧問兼新竹辦公室主任,且她發表言論時,鄭宏輝為行政院政務顧問及神腦公司負責人,鄭宏輝顯然是政治人物或自願性公眾人物,她的言論內容涉及人民對政府的信任,與公益有關。

游淑慧指出,她多次與陳情女子及其友人會談,要求對方親自書寫陳情書面,並核對女子所述內容與鄭宏輝於事發當日的行程相符,因此認為女子所述可信,所以她於發表言論前已經合理查證,有相當理由確信內容真實,自無侵害原告名譽權的不法行為。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鄭宏輝是參與政治性公共事務的公眾人物,性騷擾行為已對他人之性自主權造成侵害,並非僅涉私德而與公益無關的言論,游淑慧對自己的言論經合理查證,沒有故意或過失侵害鄭宏輝名譽權的不法行為,鄭宏輝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尚屬無據,判決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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