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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帶BB槍旅客違反公共危險罪 依法提告

獨家報導 記者張世義/綜合報導

臺北捷運行控中心持續監控系統運轉,本(22)日江子翠站有名男子攜帶BB槍,後續由警方帶回依違反社維法偵辦;臺北捷運公司表示,將依違反大捷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裁處1萬元罰鍰。

本(22)日上午07時51分行控中心接獲板南線江子翠站站長回報,付費區大廳出現一名男子行為異常,情緒激動,隨身攜帶BB槍不願配合收妥。行控中心及車站人員立即通報捷警及轄區警方,後續由警方將該名男子帶回依違反社維法偵辦。

臺北捷運公司將依大捷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2款:「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操作」,裁處1萬元罰鍰。該男子異常行為如涉有違反公共危險罪,將依法提告。

臺北捷運嚴厲譴責危害旅客安全行為,對於任何犯罪事件絕對零容忍,為維護眾多旅客安全,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旅客隨身攜帶行李,如果疑為危險品或易燃物時,臺北捷運得要求旅客澄清並提供檢查,如拒絕檢查者,視同攜帶危險品處理,除拒絕運送外,並通知警察機關辦理。

臺北捷運呼籲旅客,搭乘捷運時隨時提高警覺,在捷運系統內遇有其他旅客任何異常行為,請保持冷靜勿驚慌,留意自身安全,列車上透過對講機通知司機員或行控中心,在車站請通知站務人員,或是利用台北捷運AI智慧客服通報,將立即派員處理;如發現旅客有攜帶危險物品,行控中心同步通知捷警及轄區派出所協助處理,維護旅客安全及乘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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