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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勒索綠電廠商 雲林麥寮鄉前鄉長遭羈押禁見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雲林報導】2020年開始在雲林開發風機發電的綠能廠商,遭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臺西鄉前鄉長之夫丁文彬等地方人士勒索,雲林地檢署會同調查局、廉政署蒐證完備後發動搜索,在蔡長昆住處搜出現金270萬元,並通和蔡長昆、丁文彬及白手套陳姓男子等8人到案,今(26)日蔡、陳兩人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丁文彬30萬交保,並命其1個月內繳回全部不法所得。

蔡長昆涉向綠電廠商勒索遭羈押禁見。

檢方指出,綠能廠商集團於2020年間開始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集團旗下某公司負責雲林縣麥寮鄉、臺西鄉之陸域風電部分,蔡長昆、丁文彬及陳姓男子等人均明知該公司就風電機組已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所核發之施工許可,仍以藉勢、藉端方式對集團負責人及相關承辦人施以恐嚇,甚至發動村民到施工現場陳抗阻止施工,藉此勒索財物。

蔡長昆率眾到施工現場阻撓施工。翻攝畫面

雲林地檢署段可芳檢察官指揮彰化縣調查站、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昨(25)日執行搜索2處,於蔡長昆住處當場扣得不法所得現金270萬元,並通知蔡長昆等8人到案說明。

雲林地檢署偵辦綠電廠商遭勒索案聲押兩人獲准。資料照片

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蔡長昆、陳姓男子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重大,所犯為5年以上重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並均獲准;丁文彬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命其30萬元具保並於1個月內繳回全部不法所得。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呼籲:綠能建設係國家既定之核心能源政策,本署將稟持法務部鄭銘謙部長宣示「嚴辦黑、金、槍、毒、詐、妨害綠能、破壞國土等重大犯罪」之重大打擊不法政策,若發覺有人以要求賠償、回饋等各種名目進行勒索,本署及司法調查機關一定會發動公權力,強力掃蕩、嚴查不法,作為維護法治社會及經濟發展秩序之堅強後盾,也籲請民眾及業者勇於檢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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