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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國中學生校外墜樓  縣府督導不力遭監察院糾正

【記者爆料網 許家棟/台北報導】宜蘭縣立羅東國中4年前傳出學生校外墜樓案,宜蘭縣府未懲處違失教師、督導不力,監察院通過糾正縣政府;另近十年基層師資自殺防治培訓不足,監察委員田秋堇、紀惠容促請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應積極建置更審慎完整之配套措施。

109年11月羅東國中發生學生於校外墜樓事件,案經啟動調查後,陸續發現該校確有維護校園安全、師長涉不當管教等違失,宜蘭縣政府未依法懲處違失師長等情況。監察院13日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宜蘭縣府,並函請相關單位檢討。

調查報告指出,因該校監視錄影畫面留存有限,難以確定學生離校時間,且該校雖設有監視設備,但對校園安全維護並未發揮實益等,更因該生過去較其他同學有更多缺課情形,致教師未能確實掌握學生到(離)校動態。

另,羅東國中於事發前曾協助進行自殺通報,卻未進行校安通報,而該校教授地球科學科目的老師,經調查涉有不當管教學生等情,凸顯羅東國中因本案衍生之多項管理疏漏,而縣政府督導不周亦屬有責。

監委表示,宜蘭縣政府教育處主管教師考核,本應負有核定及改核學校陳報教師考核結果權限,應按規定於期限內做出決議,卻因故延宕,致使本案涉有違失二師處分遭致撤銷。

監察委員田秋堇、紀惠容表示,臺灣近10年青少年自殺身亡率、自殺想法與企圖均大幅升高,自殺甚至已成青少年主要死亡原因第三位。青少年自殺死亡成因複雜,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尤應建置更為審慎完整之配套措施,加速積極整合資源,並協助各地方政府建制青少年自殺防治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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