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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 今日開庭三大重點

憲法法庭將於今(10)日下午2時至4時,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監察院聲請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之暫時處分,進行準備程序庭,品觀點為讀者整理開庭前三大重點:

一、大法官許宗力、許志雄 不必迴避準備庭

與本次釋憲案、暫時處分案息息相關的立法院,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為機關代表,於準備程序前聲請許宗力、許志雄應迴避本案,昨日經憲法法庭公告,裁定駁回,二位大法官不必迴避。

聲請迴避理由指出,許宗力曾主張國會調查權,與憲政體制有悖,亦反對賦予立法院國會調查權與罰鍰之強制處分權,且推論許宗力受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私下關切影響甚鉅,足認其對於本案未來職務之執行有偏頗之虞;

聲請理由亦提到,許志雄則為民進黨執政時之重要官員,與民進黨及其政府有長期夥伴之密切關係,且在過去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期間.多次公開主張真調會違憲等詞,在本案恐有偏頗之虞。

就在準備程序庭前夕,憲法法庭昨日公告,駁回上述來自立法院的聲請。憲法法庭認為,許宗力、許志雄過去相關立場,以及本於職權提出的不同意見書,尚不足以顯示二位大法官就本次審理,會有偏頗之虞,本次立法院的聲請核無理由,應予駁回。 

二、四大機關聲請暫時處分 共派12人出庭

針對今日準備程序庭,四大聲請機關包含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截至昨日下午為止,司法院掌握之出席人員,出席名單如下: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立委柯建銘、吳思瑤及鍾佳濱,訴訟代理人為律師陳一銘、陳鵬光、方瑋晨;

行政院機關代表不到庭,派出訴訟代理人為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陳信安、律師李荃和及賴秉詳;

總統不到庭,由律師洪偉勝擔任訴訟代理人;

監察院由秘書長李俊俋出席,訴訟代理人為律師李元德。

三、8月6日正式言詞辯論 三大爭點搶先看

今日進行項目,為釋憲案之暫時處分的準備程序庭,為審理本次國會職權修法相關釋憲,正式的言詞辯論,憲法法庭將於8月6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進行,爭點題綱如下:

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暨修正條文全文,及同日公布之《刑法》第141條之1,其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下列條文之規定,是否違憲?

(一)總統國情報告部分:第15條之1、第15條之2、第15條之4
(二)質詢部分:第25條
(三)同意權行使部分:第29條、第29條之1、第30條、第30條之1、第31條
(四)調查權部分:第45條、第46條、第46條之1、第46條之2、第47條、第48條、第50條之1、第50條之2、第51條、第53條之1第2項
(五)聽證會部分:第59條之1至第59條之9
(六)其他受理部分

《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是否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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