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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惡劣!過期肉參新鮮肉混賣 高雄冷凍食品公司被揪出「多家五星飯店中槍」

▲法務部高雄市調查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食藥署及高雄市衛生局聯合稽查。(圖/高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高雄報導】

高雄仁武柏昇食品公司遭衛生局查出涉嫌以過期肉混裝新鮮肉出售,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前往調查蒐證,並在9日時執行搜索,當場查獲逾期肉品共計約 11.4公噸,帶回謝姓負責人夫妻倆偵辦,橋頭地檢署昨(10)日晚間複訊後,認定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新臺幣 40 萬元及 20 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指出,本署接獲高雄市衛生局告發高雄市仁武區柏昇冷凍食品有限公司、林園區同系列的食品行以逾期肉品混裝新鮮肉品出售牟利,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謝長夏、檢察官梁詠鈞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專案小組調閱相關傳票及分析肉品來源後,於9日前往柏昇冷凍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行及謝姓被告住處執行搜索,當場在柏○冷凍食品有限公司冷凍倉庫及出貨貨車上查獲逾期肉品共計約 11.4公噸,並傳喚負責人謝姓與林姓 2 名被告到庭。

橋頭地檢署表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謝姓及林姓被告,均涉犯刑法第255條第1項虛偽標示罪嫌及同法第 339 條第1 項詐欺罪嫌,嫌疑重大,雖有羈押原因,然無羈押必要,爰分別諭知新臺幣 40 萬元及 20 萬元交保。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指出,日前接獲民眾陳情仁武區冷凍食品公司販售逾期肉品,隨即主動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於9日配合橋頭地檢署指揮,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前往該公司查察,查獲逾期肉品並封存約11.4公噸。

衛生局將審酌違規情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依同法第44條暨第52條規定,加重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持續追查違規產品流向、監督回收銷毀,有關該公司效期標示涉虛偽標記獲取利益嫌疑,依刑法第255 條第1 項及同法第339 條第1項全案由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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