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昨(29)日接獲民眾檢舉烏日區某私立幼兒園發生疑似不當對待幼生案件,家長也至烏日派出所報案。教育局表示,市府於接獲檢舉後,隨即入園稽查,並帶回7月26日監視畫面,也要求園方即日起暫停行為人職務,今(30)日中午將由審查小組了解案情,如有違法行為將進一步介入調查,一定嚴懲與重罰。
教育局指出,據家長反映發現孩子身上有不明瘀青,有幼生疑被教師拉手打胸及大力甩開等情事,疑似遭教師不當對待;教育局昨日接獲檢舉隨即入園稽查,今日中午召開審查小組討論,如決議受理調查,將自中央人才資料庫遴選調查委員入園調查,並於1個月內調查完畢送認定委員會審議。
教育局強調,為徹查此案,了解是否還有其他疑似不當對待幼生的行為,教育局已進一步要求園方提供14日內監視影像,如調查行為人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對幼兒有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依其情節輕重,裁罰6千至60萬元以下罰緩,或管制1至4年或終身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教保服務機構也會連帶被裁罰6千至6萬元罰緩。
教育局重申,台中市教保服務以「零體罰」為原則,呼籲各園應以溫暖、正向的態度實施教保服務,如有違法絕對嚴懲重罰,且依法公告名稱及負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