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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訴/花400多萬買BMW電動車竟成一場惡夢! 車主怒批車商敗訴還不罷休

BMW 電動車

【記者爆料網 蔡智銘/綜合報導】桃園陳姓民眾2021年5月砸重金訂了一輛BMW電動車,2023年6月交車後,光是暴衝加上快充故障就進廠修了8次,新車被拆成中古車,還是沒能修好,要求依「檸檬車條款」更換新車或解約,業者卻推託拒絕,氣得他直接訴諸司法,但一審官司贏了,但對方繼續上訴,讓感到很無奈,買車變成惡夢一場,提醒大家要購車時要慎選廠商!

陳先生向《記者爆料網》投訴指出,2021年5月花了4百多萬訂了這款電動車,等了25個月才交車,沒想到交車後,光是修車就修了快半年,前面因暴衝問題進廠修了3次才修好,後面因為快充故障進廠修了5次,新車被拆成變中古車,快充還是沒修好。

陳先生說,他跟車商提出依照合約更換新車或解約,但車商將修不好,卻推託說那算「檢測」不算維修,或沒有更換零件不算維修等,最後撂下話說是不是維修是他說的算,想藉此來規避「檸檬車條款」,最後他忍無可忍,怒告車商,最後一審勝訴,法官判車商必須返還408萬8000元的購車金。

法院認為該車輛於新車交付後180日或行駛1萬2,000公里數內,因有無法進行DC快充之瑕疵,曾進入車廠維修,經四次維修後仍無法回復DC快充之正常機能,確符合解約條款之要件,原告自可據以解除契約,原告就此所為之解除契約確為合法。

陳先生表示,雖然一審勝訴,並創下第二例檸檬車條款勝訴判例,但整個過程從等車,修車到法律訴訟等心力憔悴,損失巨大,而且車商為了避免這個判例成為他們的照妖鏡,以後賣出檸檬車,大家就有樣學樣來退車,這樣會危害到車商的利益,所以他們又上訴,試圖利用漫長的法律訴訟來再度折磨消費者,實在是很可惡!

檸檬車法案QA
檸檬車是什麼意思?
原意指的是車況不好的二手車狀況百出,就如同酸澀難以下嚥的檸檬,後來也延伸指狀況頻傳的新出廠車量,而專為新車頒布的這項條款也因而被稱為「檸檬車條款」。

新車買來就有瑕疵180天內可退車嗎?
2021年7月1日開始,經濟部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言明購車交付後180天內,或行駛1萬2000公里以內,若是出現重大瑕疵,消費者可以請求更換同行或等值新車,或解除契約方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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