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遭檢方聲押,但北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今天(3日)下午提出抗告,晚間抗告狀和卷證資料送達高等法院,目前法官正在閱卷當中,今晚不會作出裁定。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嫌行賄國民黨議員應曉薇,且還有部分資金流向不明,日前複訊後檢方聲押禁見沈慶京、應曉薇獲,由於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檢方複訊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案件經審理後,北院認為彭振聲嫌疑重大,因此裁定羈押禁;至於柯文哲則獲無保請回。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訊問應曉薇、沈慶京等人後,並在下午提出抗告,晚間7點多相關書狀和資料已送至高等法院,並交由法官審閱。關於柯文哲抗告案件合議庭成員,分別是審判長許泰誠審判長、受命法官鍾雅蘭法官、陪席法官魏俊明法官,3人將連夜閱卷。同時,高等法院表示,合議庭尚在審酌卷證中,今晚不會作出裁定。
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持續延燒,北檢依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北院認定彭收賄金額龐大,且有串證之虞,裁定彭羈押禁見。對此,彭的委任律師何勖愷今(3)日下午4時50分到法院遞狀提抗告,而檢方的抗告書也送到北院,目前最新消息,晚間7時16分北院已將雙方抗告書送件到台灣高等法院收發室,由法警簽收。
北院收案後,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先判定抗告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是否需補正抗告相關要件,於接受抗告書狀後3日內,擬具意見書,連同案卷、證物送交抗告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待高院受理後會儘速開庭審理,若高院認定抗告有理,就會撤銷裁定發回更裁,北院就得再開一次羈押庭 ,此後,原本只有檢辯攻防,恐將演變成高院與地院之爭、院檢之爭、以及檢辯之爭,即三方大鬥法的局面。
台北地院表示,關於京華城案本院所為的強制處分部分,已經提醒收發室跟承辦股,如果有消息會跟大家回報。台北地院說明,抗告期間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06條規定為10天。
台北地院提到,本案爭點在於民國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外加20%容積獎勵,致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以及北市府公告核定都市計畫外加20%容積獎勵,北市都發局核發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柯文哲主觀上是否明知違法而仍為指示。
台北地院也指出,另本院前提及「共犯邵琇珮則『顯可疑係因畏罪而潛逃中』」。係依檢方所提出聲押資料所採有串證理由之一。且用語亦為「顯可疑」,並未指稱確有潛逃。後續的偵查作為部分,仍依地檢署偵辦進度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