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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羈押Day5 律見後確認:不提抗告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於台北市長任內涉京華城弊案,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由於柯文哲早在庭前表明,為不願讓法院為難,如遭羈押,不願抗告。柯文哲委任律師今(9)日表示,尊重柯文哲意願,不再抗告。

 

柯文哲選任辯護人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聯合聲明如下:

一、緣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近日所為柯文哲先生應予羈押禁見之裁定(113年度聲羈更一字第10號),其認事用法存在多處明顯違誤,以辯護人之職責,本應依法循抗告程序提請臺灣高等法院撤銷並發回更審,以尋求救濟。

二、惟以,柯文哲先生於庭前即已向辯護人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二個月之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等語。

三、後經辯護人於律見時再次確認,柯文哲先生仍然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因抗告之提起與否,辯護人依法不得違反委任人明示之意思,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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