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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第2758號決議」?53年前通過了什麼決定?「第2758號決議」重點一次看!

編輯廖予瑄/編輯小組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以「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為主題,進行「聯大第2758號決議」投票表決,該決議最終以76票贊成、35票反對、17票棄權、3票缺席,通過了包括: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刻將蔣介石所代表的「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逐出。然「2758號決議」全文並未提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一中原則」等,如今卻遭中國惡意曲解,造成國際及台灣莫大的危機。

聯大第2758號決議全文議定以下兩點:

  1.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權利,承認其政府的代表是中國駐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意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中共)為聯合國唯一合法中國代表,中共代表中國人民並在聯合國享有代表權。
  2. 「立刻將蔣介石的代表從其在聯合國與所有附屬組織非法佔有的席位逐出」,意為蔣介石所代表的「中華民國」無法在聯合國內代表中國及中國人,失去在聯合國合法的地位。

「聯大第2758號決議」全文主題在於:決定中共是否得以在聯合國內享有中國代表權,並決議剃除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內合法地位,經投票後承認中共得以在聯合國中享有代表權、而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內的席次則遭剃除,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與「中華民國」為不同個體,且全文未提及「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如今中國卻刻意曲解「聯大第2758號決議」,稱「聯大第2758號決議」為聯合國承認「一中原則」,藉此打壓台灣主權。

「聯大第2758號決議」發展沿革:

  • 1949年10月1日,中國共產黨在國共內戰中取得勝利,並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並試圖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所擁有的地位。
  • 1950年時任中國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周恩來致電聯合國輪值主席,表示「蔣介石在聯合國的代表已經喪失了代表中國人民的任何法律與事實的基礎」,後期更是要求取消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並恢復新中國(即中共)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
  • 1955年,中共再次拒絕了聯合國安理會邀請其出席會議的請求,並表明「台北不去,北京不來」。
  • 直至1970年,時任美國總統尼克森與時任中共主席毛澤東啟動「乒乓外交」,美中交好、關係升溫,聯合國內部支持中華民國陣線開始潰堤。
  • 1971年7月15日,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國向聯合國提出決議草案「兩阿提案」(即2758號決議),17個成員國也將「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加入議程,並稱「能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聯合國的創始國和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其依法所應占有的席位自從1949年以來就被系統操縱排除在聯合國以外。」
  • 1971年8月17日,美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老布希向聯合國秘書長正式提出「雙重代表權」提案,讓中華民國仍能保住在聯合國的席位,也能對中共釋出人情善意;但中共外交部卻在8月20日發表聲明,向季辛吉抗議表示,中共反對美國通過「雙重代表權」提案、反對「兩個中國」及「一中一台」,並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合法權利必須完全恢復,必須把蔣介石集團從聯合國及其一切機構驅逐出去」;在9月16日下午,美國總統尼克森公開宣佈,美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並取得安理會席位;9月29日,澳洲、日本等22個成員國向聯合國提交了「重要問題」的決議草案A/L.632以及附加文件1、2號,決議草案提議:任何試圖剝奪中華民國代表權的提案都是涉及聯合國憲章第18條的重大問題,而後又提交了「複雜雙重代表權提案」的決議草案A/L.633,提議聯合國接納並允許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安理會席位,同時讓中華民國以普通會員國繼續存在,「使兩個中國都有聯大席位」;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投票通過將A/L.632「重要問題」草案及附加文件1、2號先於A/L.630「兩阿提案」(即2758號決議)表決的動議。

雖中華民國代表團曾在表決之前向聯大主席爭取到程序問題發言,盡力阻止「兩阿提案」決議的議事方法,但均未果,因此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周書楷便聲明,「因為當前聯合國正籠罩在不理性的情緒與程序之下,中華民國代表團從現在開始,不再參與任何聯合國的會議。聯合國成立時的信念已遭背叛」,遂率領代表團全體團員走出會場。隨後「兩阿提案」表決通過,正式成為第2758號決議,而「複雜雙重代表權提案」則未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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