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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擊の巨人》漫畫遭丟棄 母遭判罰揹前科

【記者爆料網林承瀚/嘉義報導】嘉義一名為人母親,日前因故將兒子收藏的漫畫《進擊の巨人》丟棄,讓兒子一氣之下報警提供,並堅決不願和解,法官最後認定女子毀棄損壞罪成立,判處罰金5千元。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簡姓婦人是告訴人之母親,今年2月6日傍晚5時許,將兒子放在住處內房間的32本漫畫,未經過同意下當作資源回收丟棄,兒子回家後發現母親之行為,認為自己的財務受損,決定報警提告。

檢警偵訊時,簡婦像兒子道歉,表示自己不該任意丟棄他的漫畫,不過,兒子卻氣不過, 認為必須給母親一個教訓,堅持提告到底,檢方訊後對簡女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審理時,當庭要求雙方和解,但被告簡婦的兒子仍堅持不原諒,因此,法官認爲,簡婦行為確實有不周之處,未能尊重他人財產權,所為實屬不該,因此處以上述罰金,得如易服勞役,可上訴。

嘉義法院認定女子毀棄損壞罪成立。出自google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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