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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在發照前即有十足把握?簡舒培提關鍵疑點痛斥鼎越「不是壞就是笨!」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疑於台北市長任內,在核發京華城建照前,就與持有京華城的「鼎越開發公司」先簽訂協議書,鼎越開發聲明表示「與事實不符」,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今(19)日抨擊,鼎越開發「得了便宜還賣乖」,把送件跟簽約混為一談,「不是壞就是笨!」

關於京華城建照的核發時序,簡舒培說,他先前已寫得很清楚,初審掛件:2022.05.25;通知改正:2022.07.28 ;復審掛件:2022.09.22;建照核准:2022.09.29;核發建照:2022.10.18;而根據柯市府2021年9月27日發給京華城的公文,也清楚寫著「領得建造執照前,應就建築容積獎勵項目,與本府簽訂協議書」。

簡舒培指出,鼎越開發宣稱在2022年8月就提出協議書草案給市府,但簽過合約的人都知道 「送件不等於簽約」;鼎越開發刻意把送件日講成簽約日,不是壞到混淆視聽,就是有十足的把握「市府不會有意見」。

簡舒培質疑說,鼎越開發自己都說「需等待北市府各局處複審無議」才能用印,那憑什麼覺得市府在複審過程中不會有意見?這樣的自信是誰給的?柯文哲嗎?

簡舒培表示,一般來說,因建物貢獻空間給城市而取得容積獎勵的項目,業主跟市府事先須就留出哪些空間、如何規劃,甚至連設計圖都要準備完全,經過與相關局處不斷研商、定案後,才會生出協議書進而簽約,為的就是保障市府給予的容積獎勵,確實會有部分空間貢獻給這座城市使用。

「即使如鼎越開發所說,京華城2022/8就把協議書草案送到市府,但雙方直到10/6才完成協議與用印,也就是說,真正完成簽訂協議書的日期還是在2022/10/6,那 柯市府為什麼硬要在2022/9/29就核准建照?多等一個禮拜,把所有程序都完備、保障市府權益,對柯文哲來說,真的就有這麼難嗎?」簡舒培說。

簡舒培強調,別忘了,容積屬於公共財,柯市府無法源依據給20%容獎在前、違反規範「先發建照再簽協議」在後,吃到甜頭的從頭到尾都只有京華城,吃虧的卻是台北市政府和市民,完全就是慷市民之慨,來成就柯文哲跟財團麻吉麻吉刀叉吃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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