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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判決形同實質廢死 藍委批保護加害人!被害家屬高喊「反對廢死」

憲法法庭日前針對死刑是否違憲做出「合憲但有限制」的判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批「死刑犯重生的彼岸花,開在被害者家屬無法癒合的傷口上」。而新北國三生割頸案被害者父親透過民進黨新北議員發表公開信向政府喊話,嚴正表示自己反對廢除死刑,且不得塗銷紀錄,希望司法能還他公道。

吳宗憲舉行記者會指出,憲法判決不該成為大法官用來實踐個人想法的工具,廢除死刑,等同釋放蟄伏於暗處的野獸,最後要再以哪位無辜者的血肉來祭奠這則憲法判決?加害者往往不只是殺掉一個人,更是毀掉一個家庭。被害人與加害人的生命是等價的,當政府已經無法保護被害人時,怎麼反而回頭去無限的保護加害人?

吳宗憲說,倘若37名死刑判決最後獲得改判無期徒刑,依照現制,「假釋出獄就在眼前」,這對於被害者家屬而言,就像傷口再度被撕裂,何其殘忍?人權天秤過度傾斜於加害人一方,誰去關心那些被害者家屬的人權?更不用談61條枉死的冤靈,誰來替他們主持正義,最後交由精神科醫生決定?

吳更痛批,「當百姓千方百計祈求出入平安,政府卻千方百計為殺人犯求情。」新北校園割喉案被害者父親也在記者會現場透過視訊,他哽咽表示,對於大法官認定只要精神障礙就不得判處死刑,這會讓所有殺人犯只要事先去醫院檢查有精神障礙問題,就有免死金牌。

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將於9月30日一審宣判,被害學生的父親在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他忍不住落淚,自責都是自己害了兒子,並沉痛向政府喊話,「反對廢除死刑,盼司法可還他公道」,更主張只要觸犯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案件,少年事件處理法應回歸刑法,且不得塗銷少年事件相關紀錄。

民進黨立院黨團則回應,將研議如何避免冤案、遏制犯罪人逃避刑責、落實無期徒刑終身監禁等修法。

品觀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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