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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鼎-KY內部爭議持續發酵 前董事長張建智發表三點聲明

針對今日桓鼎-KY(5543)舉行的重訊記者說明會,前董事長張建智就涉及其本人的相關事項發表聲明如下:

一、崇佑中國股權保權措施

因當地政府要求張董事長在台灣方的違法行為未確認之前,為確保位處中國企業的資產安全,以及員工、供應商等權益不得受損,在台灣方的違法行為未確認之前,張董事長須負責到底,不得擅意離境。經張建智大陸律師與當地政府討論後,由律師見證下的暫時保管程序,待陳帝生掏空案與莊宏偉在香港的刑事偵查程序結束後,由雙方律師在大陸完成股權保管協議。

二、8/22董事會合法性

(1)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7條第5項規定,對於董事長之選任或解任事項,應有全體獨立董事出席董事會,獨立董事如無法親自出席,應委由其他獨立董事代理出席。

8/22董事會因有一席獨董未出席且未委託其他獨董代理,故無法決議董事長解任案,經詢問董事,董事皆無表示意見,後經詢問董事有無臨時動議,董事亦皆無表示意見,故張董事長宣布散會,依法有據。張董事長即已合法有據宣布散會,即代表該次董事會已依法結束,後續的董事會未經合法召集,即屬無效。

三、參與台端私募屬重大投資,應向母公司桓鼎公司報告。

(1) 統量電能私募台端興業股權金額高達99,991,500元,已達母公司桓鼎公司實收資本額之25.44%,達統量電能實收資本額之42.14%,屬重大投資案。

(2) 桓鼎能源投資佐茂25.18%,取得2席董事,佔5席董事2/5,列為重要子公司。而桓鼎能源投資統量25.70%,取得2席董事,含一席董事長(陳帝生),佔5席董事2/5,卻沒有列為重要子公司。

張建智也指出,桓鼎能源對統量電能的持股比例及董事席次安排,顯示陳帝生可能有意將統量電能排除在重要子公司之外,以規避母公司的監管。他認為陳帝生以自然人身份選任台端公司董事長,可能有背信之虞。


↑圖說:針對今日桓鼎-KY(5543)重訊記者說明會,張建智提出三點聲明澄清。(圖片來源:張建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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