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方慕辰/綜合報導】
台南市議員林依婷發文指出,今年10月22日市政總質詢之前,打派出所的電話檢舉違停,不管違規停車走了沒,只要報案後,警察30分鐘未到場,提供這樣情況的影片,獎勵1000元整,以台南市為主。如果警察有到場,但未驅離違停也未開罰單,有這樣情況的影片,獎勵2000元。
林依婷表示,如果覺得台南違停多到已經讓你們受不了了,麻煩打爆各地派出所的電話,讓警察每天出勤抓違停抓到基層炸鍋,那時候警察局長應該就會聽她的建議聘用交通助理員。
林依婷說明,交通助理員不是什麼大膽的想法,是中華民國77年5月12日就立法通過的法條,「我來大安產檢都不敢違停,好幾次都停到五六百公尺外,看到這種把馬路當自己家的真的會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