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謝美英說,2017年成立的「桃園市道路挖掘管理暨資訊聯合服務中心」,以智慧化管理整合道路挖掘資訊,且依「桃園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規定,道路挖掘完工後30日內,管線單位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工程結案,配合主管機關完成驗收,並上傳施工內容圖說資料備查。
但數據顯示,2019年至2022年報竣日超過30天仍未送件申請結案者有上百筆,同期間已會驗、尚未合格接管有787件,且報竣日至查核日平均達535日、最長達1598日。另外還有近300件逾期未上傳圖資,平均逾期113日,最高達707日,以台電和中華電信為大宗。
謝美英說,馬路挖了又填、填了又挖,非常不便民,她呼籲市府要嚴加督促管線單位,也要建立平台,讓相似期程的管線單位一起開挖、施作,未來只要有單位要開挖進行工程,應主動發函通知其他管線單位一起排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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