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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女童體育課穿短褲 男導師竟按下快門收藏

【記者爆料網 黃國瑞/屏東報導】一名任教於小學的男老師,在上體育課的時間,基於滿足自己的色慾,持手機對一名穿著短褲的女學生,拍攝褲管內大腿根部的私密處,法院認定男子故意對少女攝錄身體隱私部位罪成立,判處5月徒刑。

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張姓男子在民國94年起至111年3月止,於屏東某國小任職,他利用自己擔任少女班級導師的機會,在110年底某日上午,在學校操場內,趁少女身著管短褲的機會,拍攝上開的相片。

張男的行為被其他人發現,便告知少女的母親,「你家女兒被偷拍」,少女母親報警處理,檢警查閱張男手機後發現,相關的照片有7張,都是針對少女的褲底拍攝,讓少女母親氣得提告,張男對此也坦承不諱,檢方對其提起公訴,校方也認定偷拍事實,將張男解僱。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張男為了滿足偷拍慾,未經他人同意下,做出偷拍的行為,侵害他人隱私權,顯然欠缺尊重他人隱私之觀念,所為實屬不該,考量張男坦承犯行,並與少女及其母親達成合解,因此處以上述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屏東法院認定男子偷拍妨害秘密罪成立。圖片出自google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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