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Previous slide
Next slide
合作媒體

衛生局潘副局長兼代理副院長每月合法支領獎勵金3-7萬元 將全數回捐「民生醫院仁愛基金」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潘炤穎副局長本職為醫事檢驗師,經中央銓敘部銓審為「師一級醫事人員」,依人事相關法令規範,派任兼任民生醫院醫療副院長。潘副局長任該職務期間,依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市立醫院獎勵金發給規定發給獎勵金,亦為合法合規。

今(25)日依據潘副局長面報局長並簽報其個人意願,決定將代理副院長期間獎勵金含已支領數額全數捐給「民生醫院仁愛基金」,指定用途為「飛象/飛躍家園」弱勢福利專用,並嚴正澄清議員質詢提及之獎勵金金額絕非事實。此外,局長亦指示潘副局長應持續貫徹衛生局推動市立醫院改革之政策任務。

衛生局副局長潘炤穎並提出聲明稿:
「有關本人4月18日奉局長指派代理副院長期間,依法合規支領「獎勵金」一事,為協助醫院仁愛基金儘可能擴大照顧與協助弱勢民眾,本人會把代理副院長任期支領獎勵金,全數捐給「民生醫院仁愛基金」,指定用途為「飛象/飛躍家園」弱勢福利專用。本人再次強調,自4月18日奉局長指派代理副院長,任務即是進行市立醫院院務精進改革,迄今依法支領每月獎勵金3萬多元至7萬多元不等,決定不領並將相關金額將全數回捐醫院基金。同時本人會繼續以市民的健康福祉優先,持續推動市立醫院院務的精進改革任務。」

Related Posts

1 of 1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