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 林承瀚/台南報導】家住台南某大樓的男子,日前發現後陽台、住對面鄰居家中的曬衣場,其兩名女兒經常光著身體拿取衣物,他為滿足偷拍慾,將攝影機包在破洞的襪子裡偷拍得逞,法院認定男子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3月徒刑。
台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被告陳姓男子,發現隔鄰的居住者包含女性,窗戶上雖有裝設鐵窗,但視線仍可透過縫隙觀看,經他觀察可清楚看見2名女子,光著上半身或只穿內褲,在陽台拿取曬好之衣物,開始偷窺他們的一舉一動。
陳男刻意將襪子弄破洞,將小型的攝像鏡頭放入,開啟錄影模式監視,期間,鄰居家17歲及21歲的女兒,經常會脫掉上衣到陽台拿衣服,所有畫面都被錄下。
過一陣子後,鄰居發現襪子的擺放有些詭異,不但破洞且久久未移動,仔細看才驚覺有攝影機正在偷拍,他將畫面拍下來後報警提告。警方獲報後,持搜索票進入陳男家中,果然發現攝影機2台正在錄影,依現行犯將陳男逮補。
警方打開記憶卡後,發現相關的偷拍畫面,都成了不雅影片,足以引起性慾或引發被竊錄者感到羞恥,實屬不堪入目。面對檢警偵訊,陳男坦承不諱,因此訊後對他提起公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不顧鄰居的感受,架設偷拍器材拍攝他人私密部位,讓被害者感到噁心及恐慌,所為實屬不該。考量雙方達成和解,被告也給予相關賠償金,因此處以上述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台南法院認定男子妨害秘密罪成立。翻攝google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