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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童送醫不治 生母遭依傷害致死罪嫌聲押

(中央社記者張已亷高雄7日電)高雄1歲多男童6日因傷送醫搶救不治,市府社會局會同警方啟動重大兒虐偵查,經橋檢調閱並查扣相關證物,將男童生母吳姓女子依傷害致死罪嫌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黃慧琦指出,1歲5個月大男童6日由母親吳女送醫不治,獲報後派社工至醫院,並會同警方啟動重大兒虐偵查。

黃慧琦表示,吳女曾因家庭經濟不穩定求助,社會局提供急難救助、慈善濟助、尿布、奶粉及生活物資、育兒指導並轉介托育及就業等服務,後續將配合檢警調查,並對傷害者提獨立告訴。

高雄市警察局仁武分局指出,男童與23歲母親吳女及30歲父親李男同住大社區租屋處,平時白天由吳女照顧男童,李男則外出工作。據了解,吳女一家去年脆弱家庭通報。

警方表示,吳女稱兒子從床上摔落、撞到頭部,6日下午3時許發現兒子眼神呆滯且呼吸急促,就載兒子到醫院。後經醫院急救,男童在今天凌晨1時許不治。

橋頭地檢署表示,獲報後指揮警方現場採證、調閱及查扣相關證物、手機並傳喚吳女,訊後認吳女涉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嫌重大,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指出,此案可能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啟動「國民法官專責小組」,開啟「偵查公訴合作模式」,由主任檢察官蘇恒毅、陳竹君、鄭子薇、國民法官案件專責公訴檢察官陳秉志、林易志、偵查檢察官黃世勳組成辦案團隊深入調查中。(編輯:李淑華)1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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