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騰傑/台北報導
台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容積率弊案,於本月1日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延押。根據法律規定,柯文哲可在10天內提起抗告。然而,今日(11日)為最後一天期限,柯文哲已確定不提出抗告,將於台北看守所續押2個月。
針對延押的理由,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說明,經過對柯文哲的訊問並根據目前的卷證資料,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外,犯罪嫌疑重大。此外,根據卷內事證,目前尚有共犯未到案,且有犯罪事實待偵查機關繼續偵查以釐清。
法院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有事實足以認定存在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的風險,且所犯之罪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存在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性。
這些羈押原因仍繼續存在,且非以羈押方式無法保全訴訟、證據及將來的執行。斟酌公共利益維護與被告權益保障之動態平衡,並考量比例原則後,法院認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替代方式取代羈押,因此批准延長羈押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