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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挨罰160萬元案 二審法院判決撤銷確定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中天新聞108年間播出「卡救命錢養蚊滅韓」等3則新聞,NCC合計裁處新台幣160萬元。中天電視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判撤銷原處分,NCC提上訴,二審法院今天駁回,全案確定。

中天新聞台於民國108年3月28日的節目「大政治大爆卦」中,以「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為標題,討論農漁產品滯銷議題,節目內容被民眾檢舉捏造謠言。NCC審議後,決議裁罰40萬元。

另外,中天新聞台於108年6月19日播出的「卡救命錢養蚊滅韓」新聞遭民眾檢舉內容不妥、未平衡報導,以及7月1日播出的「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新聞遭民眾檢舉未經事實查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中天新聞在這兩篇報導中並未將事實陳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決議分別予以裁罰60萬元,合計裁處120萬元。

中天電視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只要媒體有經過確實的事實查證程序,依查證結果有相當理由可確信為真實,縱使最後證明所製播內容與客觀事實未盡相符,亦仍可認為符合事實查證原則。

北高行表示,根據中天電視公司所提出的證據資料,節目中所製播3個新聞有相當理由可信為真實,並未違反事實查證原則。

北高行認為,NCC解釋法律及適用法律有錯誤,以中天未能衡平報導作為裁罰理由,無異將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第53條第6款的處罰行為態樣擴張至處罰違反公平原則的行為,已超過衛廣法的文義範圍,違反處罰法定原則,判決撤銷原處分。

NCC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確定。(編輯:張銘坤)1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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