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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揮手示意靠近「釣魚執法」 士林警公布監視器、執法過程澄清

▲台北市1名蘇姓男子(後車騎士)指控警方「揮手」示意靠近並製單舉發,質疑警方「釣魚執法」。(翻攝畫面)

【記者爆料網 莫沛宇/新北報導】台北市1名蘇姓騎士,日前騎車經過士林捷運站,跨越停等線跟著前方另1部機車停等號誌燈,見到前方員警揮手示意攔停,隨前車一同靠近員警,卻被告知交通違規將製單舉發,蘇男當場氣炸,拿起手機錄影跟員警爭論,還投訴媒體質疑警方「釣魚」執法。

▲警方舉發交通違規過程。(翻攝畫面)

蘇男還指控員警起初是要開「未禮讓行人」,他拒絕簽收罰單才被改開「未依規定左轉」,但他認為是因警方招手示意他才靠近,認為警方行為讓人容易誤會。

▲執勤員警「揮手」示意交通違規機車停車受罰。(翻攝畫面)

士林警方則公布監視器影像及執勤員警密錄器,還原事發經過,指蘇男駕駛普重機跟隨前方另部普重機,沿文林路北往南左轉中正路,且當時號誌為直行、右轉箭頭綠燈,左轉燈尚未亮起,員警才將2違規人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

▲蘇男跟著前車在左轉燈未亮起時就自文林路左轉中正路。(翻攝畫面)

且員警於現場執行交整勤務,發現違規立即依法攔停舉發,只是蘇男拒絕簽收罰單就離去,並無蘇男所指釣魚執法情事,亦無蘇男指稱「改單」情事。警方呼籲駕駛人應依路口行車管制號誌指示行止,設有左轉箭頭綠燈路口,俟左轉綠燈亮起時,始可左轉,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款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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