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爆料網 周庭慶/台中報導】
(更新:新增照片)
台中市議員李中今(2)日在市議會質詢時揭露,今年3月26日,西區忠信國小一名小六學生,在體育課與老師發生爭執,學生持樂樂球棒揮打老師隔天道歉,但老師仍報警到校將學童在無人陪同的情況下帶到派出所,台中市長盧秀燕知後表示,就算是警察主動帶走孩子,學校應該要阻止,孩子已經道歉知道錯了,老師還不放手,「這是最壞的教育示範!」,要求教育局嚴懲。案發台中市警一分局則表示,已查明疏失並處分。
台中市長盧秀燕得知小學童被員警帶至派出所案,要求教育局嚴懲。資料照片
李中質疑,警察去學校帶走學童有無符合法定程序「校長不用了解嗎?」,且沒有家長及師長陪同,痛斥12歲以下要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及《兒少法》,但老師卻不懂少年權益。盧秀燕則強調,沒傳票,學校容許把孩子帶走,是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更何況到派出所也無老師陪同,任何人可以把孩子帶走嗎?
台中市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長蔡明松說明。
台中市警一分局表示,3月27日該分局受理忠信國小報案稱校園有老師跟學生糾紛,員警進入校園協同學生返所釐清緣由,執法程序未臻周延,致觀感不佳,已查明疏失並處分,該分局持續加強宣導同仁,進入校園處理案件應恪遵內政部警政署函頒「 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及流程,以確保校園自治權利及安全。

警方進入校園執法處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