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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週刊》被罵垃圾週刊 要求限期道歉!黃國昌嗆「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押,《鏡週刊》追蹤報導,民眾黨立法院總召黃國昌屢屢以「不實報導」、「科幻小說」、「言情小說」乃至「鏡檢」痛罵《鏡週刊》是垃圾週刊。《鏡週刊》11日發出聲明,要求黃國昌道歉;《鏡週刊》12日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黃國昌聽聞後僅表示「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

黃國昌10日受訪被問到《鏡週刊》報導京華城案內容時,他回應說沒時間回答這種垃圾週刊的問題,《鏡週刊》要求黃國昌11日前道歉,否則提告。

《鏡週刊》聲明指出,黃國昌先生多次以「垃圾」辱罵本刊及本刊報導,因道歉之時限屆至而未獲置理,本刊將對黃國昌先生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及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

《鏡週刊》表示,本刊開始追蹤報導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所涉弊案後,民眾黨主要幹部就對本刊報導提出非常多的批評與指教。除了「不實報導」「科幻小說」「言情小說」乃至「鏡檢」,相信社會大眾都不陌生。

本刊基於媒體監督的職責進行報導,後續引來被報導者的不悅及反彈,本為民主社會輿論運作之常態,本刊自有接受批評的雅量。本刊報導為記者透過查證後才出刊,記者對於報導的內容必須負擔文責,此乃眾所周知之事。

民眾黨主要幹部每週對本刊報導的批評指教、甚至直接表明要提告,都是民主社會運作的狀態。但是表達意見並不得以粗鄙、貶損羞辱他人人格之方式為之,黃國昌先生的言行顯然屬於低價值言論,本刊為捍衛新聞自自由以及記者的尊嚴,必須訴諸珍貴的司法資源,導正此歪風。

有關柯文哲主席所涉弊案之偵辦過程,皆冠以政治迫害的結論,企圖打擊司法威信脫免罪責,已完全背離法治國的精神。黃國昌先生多次於接受媒體聯訪時,對本刊基於公益揭發弊案之報導,公開辱罵其為垃圾內容、垃圾週刊,具有公然侮辱的犯罪故意。敬請司法單位不因人廢事,依法懲治,以維社會善良風氣。

對此,黃國昌12日上午受訪時僅說,「浪費司法資源、自取其辱,這就是我10個字的回應。」說完便哈哈大笑,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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