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2日電)配合消防法修正,內政部今天說明修訂相關子法方向。包括各地方政府要成立安全防護小組,由消防局長或副局長擔任召集人,也要納入基層人員參與討論;相關配套子法要在半年內公告實施。
內政部今天部務會報安排消防署報告「消防法子法修訂進度及勤安會業務報告」,內政部長劉世芳裁示,總統賴清德在11月29日公布修正消防法部分條文,增修24條文,內政部將持續敦促公司企業落實自我風險管理,及要求各級消防機關落實規劃消防員工作安全措施,以維護消防員執行職務安全與健康,讓消防安全制度更趨完善。
劉世芳說,配合消防法修訂子法包括消防人員職務安全衛生諮詢會設置辦法、消防人員職務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規則、災害事故調查會設置辦法及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將循法制作業程序與消防法同步施行。
消防署補充,將要求縣市成立職業安全指導組織,主導檢核、檢視與稽查各縣市消防職安事項,另再配合中程計劃,消防署也會有專業團隊協助,希望各縣市在短時間內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有計畫實施保障消防員健康安全,消防署也會一併督導檢視。
消防署說,目前消防機關都是消防人員,沒有專責人員推動職安事項,因此希望透過制定消防法後讓縣市有推動依據,能在組織內成立專責單位,由專人推動職安統合與追蹤列管,以及消防員健康追蹤、管理輔導等,透過系統化處理,具體落實消防法。
消防署表示,消防署已輔導地方,包括各地方政府要成立安全防護小組,針對機關可能會遇到的安全問題要檢討出對策並落實,由消防局長或副局長擔任召集人,也要納入基層人員參與討論。
劉世芳表示,6月27日勤安會成立至今,消防署共參與5次會議,研討包括勤務簡化、健康檢查納入心理健檢項目及裝備充實等議題,都已採納各會議委員意見,配合內政部管考辦理。
劉世芳說,在11月29日臨時聯席會議,消防署共同出席探討職場霸凌防範議題,擷取會議中委員意見,從建立第三方申訴管道、研議雙向考評機制、推動定期去識別化調查及建立職場良好雙向溝通管道等建議思考,藉此提升職場霸凌防範機制,期待以科技化、人性化方式改善消防員安全及權益,並落實健康友善職場環境。(編輯:林興盟)11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