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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頻撞庇護島警加裝違法閃爆燈警示 交通YTR嘲諷:違法的變暗還是違法

【賴傳媒 蔡智銘/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區進化北路沿線4路口新設行人庇護島,兩個月內發生16件汽車左轉自撞車禍,警二分局認為標示不夠清楚,自行在4處路口加裝7組爆閃燈並用霧面膠帶避免眩光,卻引起交通YTR嘲諷,還舉出先前有民眾好心將路口閃爆燈貼膠帶降低亮度,卻被警方逮捕起訴的例子說:「違法的東西,把他變暗還是違法好嗎?」警方稍早解釋,為維護民眾生命安全,有必要加裝,待建設局改進措施完成後逕予移除。會將閃爆燈逕予移除。

臉書交通粉專分析賓士車撞上庇護島的路徑,發現根本就是不當駛「切西瓜」造成。翻攝交通安全唬平安2.0

台中市北區進化北路沿線與永興、學士、大德、梅川等4處路口,自10月起陸續增設行人庇護島,不過短短兩個月來,沿線已發生16起汽車左轉自撞庇護島事故。警方於是針對4個路口加裝了7組爆閃燈,並用霧面膠帶降低亮度避免出現眩光,希望能警示駕駛人注意。

對此,交通YTR「貓頭鷹的交通書」對此PO文:「拜託,違法的東西把他變暗還是違法好嗎?重點是顏色問題,路上就是不該出現「藍色」的爆閃燈,二分局要不要乾脆在爆閃燈前面放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達美樂說這樣沒問題。」

「而且現場的改善設計看起來已經非常保守了,連避車灣的凸出處都有往內縮一點深怕不長眼睛的直接騎上去,這個行人庇護島也一樣,已經在左轉動線完全碰不到的更深處的位子,而且還有2米高長竿警示,這樣還看不到,根本就只是貼了透光0%隔熱紙,或是手持式智慧型A柱吧……晚點就會尋求各投訴管道請二分局有自知之明,盡速撤除「違法爆閃燈」。

「貓頭鷹的交通書」還指出,先不說那個亮度還是很亮,去年差不多這個時候,有一群好心民眾幫你們貼上膠布降低藍光亮度,結果呢?結果就被逮捕了,就被起訴了,既然警方認為的違法行為,並且逮捕罪犯了,那怎麼警方自己帶頭犯罪勒?」

針對民眾的質疑,警二局分局表示,因北區進化北路沿線(崇德路至中清路段)因人行環境及道路改善工程,多處路口新設置「行人庇護島」,從113年10月中旬以來已發生17件車輛自撞行人庇護島交通事故,且均發生在進化北路垂直的道路(永興、學士、大德、梅川等路口)的車輛左轉進入進化北路所造成。

由於駕駛人左前方的 A 柱造成的遮蔽面積很大,然此路段上行人庇護島的警示裝置,都是在提醒行駛於進化北路上的駕駛人注意,對於行駛與進化北路垂直的道路上的駕駛人,標示極不明顯,致駕駛人未能獲得足夠警示,尤其在夜間或未加設醒目標示的情況下,可能造成駕駛誤判距離及視野受阻而撞上庇護島,本分局裝設時已先以霧面膠帶防止眩光產生排除影響行車因素,為提醒用路人注意,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實有設置必要。

警方強調目前市議員陳政顯已於113年12月17日邀集業管單位建設局及交通局、本分局、當地里長(賴福、賴厝、賴村里)辦理會勘,研議改進措施,本分局自行裝設之爆閃燈,將俟建設局改進措施完成後逕予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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