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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擬提修法 投資抵減項目增列AI、節能減碳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8日電)因應生成式AI技術快速發展,以及世界淨零減碳趨勢,行政院會明天擬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等修正草案,除了將適用時間延長至民國118年,投資抵減項目也新增人工智慧、節能減碳等項目。草案若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現行產創條例第10條之1規定,截至今年底,投資智慧機械、導入第5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相關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支出金額合計達100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經專案核准可適用當年度抵減率5%或分3年抵減率3%。

由於產創條例第10條之1投資抵減年底將落日,行政院會明天擬討論、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第23條之1、第23條之2修正草案。

其中,修正草案為鼓勵產業持續智慧升級、配合5G應用商機與資安防護日趨重要,因此保留現行智慧機械、5G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等投資抵減項目,同時為因應AI應用快速發展,鼓勵企業全面提升產業競爭力,以及配合全球減碳趨勢與我國2050淨零排放目標,草案也增訂人工智慧、節能減碳項目,盼促進產業運用租稅優惠積極投資。

為配合適用項目增加,草案將現行適用投資支出金額上限新台幣10億元提高至18億元,希望能讓產業多投資AI與節能減碳設備,加速數位與淨零雙軸轉型。至於施行期限則延長至118年12月31日,與產創條例其他租稅優惠條文拉齊。

至於產創條例第23條之1、第23條之2修正草案,為擴大適用申請對象,引導有限合夥創投事業資金可多挹注新創事業,草案下修門檻,將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的實收出資額門檻由現行3億元調降為1.5億元,其中投資新創事業金額比例提高至50%。

另外,為鼓勵更多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事業,草案也下修門檻並且擴大適用對象,新增個人投資設立2年以上未滿5年的新創事業,且投資額達50萬元,將適用租稅優惠。(編輯:張若瑤)1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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