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18日舉行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原訂要討論委員會運作要點。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沈伯洋、莊瑞雄就前次會議王義川身分認定與召委選舉瑕疵提出意見。鍾佳濱提出修正動議更改議事錄表決時,綠委直接離席表達不滿,最終否決鍾佳濱所提修正案。
國家發展基金擔任國家先進產業投資標的素來受到矚目,近年頻踩雷投資。為避免國發基金使用爭議,立法院民眾黨團提案成立「國發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
鍾佳濱指出,前次12月2日開會時,王義川已具備立委身分,民進黨團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改派王取代柯建銘擔任調查委員會委員,然而當時吳宗憲卻指要由院會同意,王義川權利被非法剝奪,主張該次會議選出的主席無效。
莊瑞雄質疑,開會通知清楚寫明投票截止就是下午3點,但選出召委的時間卻是4點多,黃國昌的召委身分是否適格有疑義。
黃國昌說明,他是依照13日前次院會報告事項,確認王義川擔任調查委員會委員,並選出自己擔任召委,他也依此發函給王義川通知開會。當時院會報告時,並沒有民進黨立委提出異議。
在場委員因議事錄爭議近2小時,鍾佳濱最後提案移除議事錄中有關王義川僅為「列席委員」身分、柯建銘請假、投開票時間與原開會通知有間等的內容。投票時在場綠委就起身離席表達不滿,最終提案在0人贊成5人反對下不通過。
根據運作要點,委員會會議須有3分之1立委出席方得開會,決議則須達出席立委過半數同意,當出席立委不足3人時不得議決,必要時得召開秘密會議。
當調查委員會詢問相關人員,詢問需出以懇切態度,不得有強暴、脅迫或以其他易導致心理強制的狀態,並不得強迫證人為不利己供述,並告知證人有拒絕證言的權利及事由。接受調查詢問的人員當據實答復,絕無匿、飾、增、減。
運作要點明定,委員會調查期間自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4月30日,但經委員會決議得延長,並於必要時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舉行聽證會。聽證會終結後15日內應提出聽證會報告,而調查委員會應於調查終結後30日內,向院會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