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方慕辰/綜合報導】
犯下詐欺案的陳姓男子,假釋出獄後沒參加教召,跑去大陸學做直播代購,嘉義地方法院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妨害教育召集罪,處有期徒刑3月。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因14次詐欺案件,經各法院分別判決確定後,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於民國109年3月16日入監執行,於110年9月29日縮短刑期假釋出監交付保護管束,於112年7月28日保護管束期滿,假釋未經撤銷,未執行之刑以已執行論,仍不知悔改,應於112年8月14日報到,接受嘉義後備旅通信連5天教育召集訓練,陳男意圖避免教育召集,無故不參加教育召集。
陳父說收到教召兵役通知後沒多久,就在住處有拿給陳男,但陳男辯稱沒有收到通知不知道要去參加教召,112年8月3日去大陸學做直播代購,去大陸前,家裡的人可以打臺灣的電話號碼就可以聯絡到他,到大陸後,因為換大陸的電話卡,家裡的人才沒辦法聯絡。
法院審酌審酌陳男有詐欺前科記錄,素行非佳,明知身為後備軍人,應遵期接受教育召集,竟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未參加教育召集,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妨害教育召集罪,處有期徒刑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