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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首將殉職員警英勇事蹟宣付警史 永存誌念


▲警署首將殉職員警英勇事蹟宣付警史 永存誌念。(圖/內政部警政署 提供 彭可 翻拍)

【記者 彭可/綜合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故警員蘇昱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故警員黃瑋震及故組長劉宗鑫,分別於今(113)年2月、7月及9月間,因防護駐地安全、查緝公共危險及毒品案犯不幸殉職。為緬懷告慰他們盡忠職守、伸張正義之英靈,警政署於今(26)日10時在警察史蹟館「殉職警察人員紀念專區」,首次舉行殉職事蹟宣付警史儀式,由警政署署長張榮興主持,並邀請遺族及率警察同仁代表一同悼念,將英勇事蹟誌記於殉職警察人員紀念專區,永存警史。


▲警署首將殉職員警英勇事蹟宣付警史 永存誌念。(圖/內政部警政署 提供 彭可 翻拍)

警政署為感念歷年因公殉職員警為國家及社會犧牲奉獻之精神,特於警察史蹟館設置「殉職警察人員紀念專區」,以「捍衛治安,警之典範」為首,表彰警察人員肩負捍衛社會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之重責,並將為國捐軀殉職員警的英勇事蹟引為警察典範。本次儀式以莊嚴的樂聲揭序,殉職員警遺族將英勇事蹟誌記於紀念專區後,由警政署張署長率警察同仁默念並獻上象徵純潔與奉獻的白玫瑰花,感念先賢們為國犧牲奉獻的精神,為警察歷史寫下一頁頁光輝燦爛紀錄,並致上最深的哀悼與敬意。


▲警署首將殉職員警英勇事蹟宣付警史 永存誌念。(圖/內政部警政署 提供 彭可 翻拍)

警政署張署長上任以來,致力強化警察人員勤務安全防護及完善遺族撫卹照護等工作,如訂定「警察勤務機構值勤臺設置要點」、爭取外勤員警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修正放寬「警察人員因公殉職規定」及「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除大幅提高遺族慰問金額最高至新臺幣2千萬元,更確保員警執勤安全,照顧第一線同仁執勤的辛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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