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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涉貪案遭起訴求刑28年6月 民眾黨喊冤指證據薄弱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處28年6個月徒刑。對此,民眾黨26日召開國際記者會,強力譴責執政黨政治追殺,指控北檢在沒有證據之下拼湊,濫權起訴淪為政治打手。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批北檢起訴證據薄弱,無法說清楚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賄款的具體時間地點,就用政治追殺營造輿論殺人的氛圍。他質疑,檢察官可以押人4個月卻說不出何時何地收錢,這樣的辦案品質不是政治追殺是什麼。

黃國昌透過簡報逐一反駁起訴書內容,指北檢僅以模糊字眼說柯文哲「某時某地」親自收受1500萬元,毫無實質證據。他強調,1500萬元現金有一定重量,北檢卻連柯文哲何時何地收錢都交代不清,質疑檢察官忘了法律原則與正義堅持,淪為政治鷹犬。

民眾黨緊急應變小組召集人林富男則表示,柯文哲並非會貪污受賄之人,對身為369萬選民擁戴的總統候選人進行政治迫害,等同對人民意志的追殺。

針對北檢指控柯文哲挪用眾望基金會捐款,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回擊表示,眾望基金會運作模式與民進黨新境界文教基金會並無實質不同,質疑民進黨雙重標準。

林智群律師則指出,柯文哲被起訴的貪汙罪有兩種樣態,一是雙方約定共識即算成立,二是確實收受賄款。他舉例民進黨立委徐永明約定收受200萬元賄賂,雖未實際拿到錢,仍被判刑7年4個月。

林智群分析北檢起訴書指出,雖尚缺乏柯文哲、橘子與威京負責人小沈的證詞,但仍有相關事證,包括小沈助理於去年9至10月密集提領1600萬元,並於京華城動土典禮當天交付1500萬元給柯文哲等。他認為即使欠缺部分證據,也不代表法院最後無法定罪。

民眾黨表示,即使收到柯文哲請辭黨主席的聲明信,中央委員會也不會接受,將等待柯文哲回來繼續領導民眾黨。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也強調,相信法院會站在公平立場審理,會盡全力捍衛柯文哲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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