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今天表示,行政院於今日呈報賴清德,對於立法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認有窒礙難行之處,擬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賴清德已經核可,並在今日回復行政院。 郭雅慧說明,立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將對憲法法庭運作造成深遠影響,危及違憲審查功能。為守護民主自由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救濟,賴清德基於行政院所提覆議理由,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程序,核可行政院向立法院提起覆議。 郭雅慧強調,賴清德認為憲法法庭審判權的行使,不僅攸關國家憲政秩序維護,更與人民基本權利保障息息相關。由於本案修正條文實存有高度憲政爭議,期盼能透過“憲法”所定之機制,讓“立法院”朝野政黨,有機會再次檢視法案內容,期盼能夠透過理性溝通與協商,尋求妥適共識。 立法院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行政院今日趕在憲法規定的10日期限內正式拍板提出覆議。並表示今天之內就會跑完流程並送達立法院,府方也在下午馬上核可。相較去年國會改革相關法案三讀後,行政院在去年6月6日提出覆議案,府方在11日才核可覆議案,這次相對上次核可時間很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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