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 郭睿誠/台中報導】國道3號大甲段昨傍晚傳出一輛賓士車散落物砸中,肇事的小貨車渾然不知繼續行駛,後方熱心駕駛見狀追到闖禍的貨車,警方也追查肇事者到案,並表示散落物肇事最重可開罰18000元。
這件天外飛物毀損案發生在10日下午5點多,當時一輛賓士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159.1公里(大甲路段 )時,遭前方小貨車遭掉落物砸中致車損,後方熱血駕駛見狀在尾隨,也追到闖禍的小貨車。
警方表示將進一步釐清肇責,依規定,裝載貨物勿超高、超寬、超長及超載,高速公路裝載貨物掉落致肇事,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如造成道路堵塞或引發交通事故,妨害公眾往來國道通行之安全,將以公共危險罪嫌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