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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備品新規定!環境部澄清:沐浴用品可大瓶裝,個人衛生用品可向櫃台索取

【賴傳媒 蔡智銘/綜合報導】針對近期網路流傳有關旅宿用品管制之錯誤訊息,環境部稍早特別澄清,包括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是由小瓶裝改成180毫升以上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提供;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六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陳列房間等營業場所,但飯店櫃檯可告知民眾,若仍有個人衛生用品需求,採免費或付費方式提供。

環境部澄清旅宿用品管制相關誤解,呼籲民眾安心入住

為響應政府推動減塑政策,環境部於112年7月17日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並於今(1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但卻引起部份網友誤解飯店不再提供任何一次性備品,也不能飯店不能主動告知客人可索取備品,環境部特別澄清並非事實。

常見誤解澄清:

  • 誤解: 飯店不再提供任何一次性備品。 事實: 旅宿業仍可提供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四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但須改為180毫升以上的大瓶裝或掛壁式,以減少一次性包裝產生。
  • 誤解: 飯店不能主動告知客人可索取備品。 事實: 旅宿業可於訂房時提醒民眾自備個人衛生用品,並於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可主動告知並提供免費或販售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等個人衛生用品。

新規定重點摘要:

  1. 液態盥洗用品:
    • 180毫升以上的大瓶裝或掛壁式提供。
    • 鼓勵消費者自備環保容器。
  2. 個人衛生用品:
    • 客房內不得主動陳列。
    • 客人可向櫃台索取,旅宿業可提供免費或販售服務。
    • SPA、三溫暖等附屬設施可繼續提供。

環境部呼籲:

民眾可至環境部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https://recycle2.moenv.gov.tw/SingleUse/)查詢詳細資訊,並觀看說明影片(https://reurl.cc/6j9q8V)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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