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楊翰/台東報導
臺東警分局於4月6日處理民眾所報遭家暴恐嚇案件,被害人並向員警反映遭陳嫌持疑似槍械恐嚇,當日員警查證陳姓犯嫌為臺東地檢發布之通緝犯,遂當場立即逮捕並移送地檢執行,惟經搜索未發現違禁品,後續該嫌執行後立即繳清罰金離開地檢署。
臺東警分局同時依被害人所提供之證據於昨(7)日報請臺東地檢署檢察官核發拘票及聲請搜索票,並於今(8)日將陳姓犯嫌查緝到案,後續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恐嚇罪移送地檢署偵辦,並持續深入追查槍枝來源。
臺東警分局呼籲如遇糾紛時應保持理性,切勿衝動行事,警方對於任何暴力違法案件一定嚴查究辦,絕不寬貸。

《台灣新聞雲報》提醒您: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這篇文章 臺東男子涉家暴並疑似槍械恐嚇 遭移送地檢署偵辦 最早出現於 台灣新聞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