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傳媒/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朱玟樺、張君瑋及凃政賢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在大雅路段,有1名男子稱自己的機車不見了,需要警方協助,警方立即趕赴現場,該男子向警方表示,他住在大雅路段,原本是騎機車要去附近的大賣場購物,而將重機車停在賣場外面,待買完東西要離去時,卻忘記自己的機車停在哪裡。
男子說他有先試著回想自己重機車停放的位置,並在附近路段找尋,但依然未見自己的重機車蹤影,男子一時之間不知該如何是好,而報案請求警方協尋;警方了解事發經過後,先是詢問男子機車的車牌、特徵及原本可能停放的位置,並於附近路段繞巡,沿路一一核對路邊車輛特徵。
警方隨後就在該賣場的出入口前發現男子的機車,並請男子到場確認,經確認無誤後交由男子騎乘返家,男子對於警方的熱心積極找尋感到感激;另警方也不忘提醒男子,停好車輛後,可先行拍照留存,以免忘記自己的愛車停在何處,並且如遇有類似情形,可以撥打110報案或請求當地派出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