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旬低溫造成台中市荔枝嚴重受損,市府農業局會同農業部台中區農業改良場、農糧署中區分署台中辦事處、霧峰區、大里區及太平區等3區公所現勘,確認損害率已達現金救助標準,農業部今(27)日公告台中市為辦理荔枝今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台中市種植荔枝損害率達20%以上農民,自明日起至6月11日止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
農業局指出,台中市黑葉荔枝、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及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開花授粉期受今年3月連續低溫(20℃以下)及降雨,導致授粉著果情形不佳。農業部今日公告台中市為辦理荔枝今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黑葉荔枝每公頃救助6萬2,000元,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每公頃救助10萬元,請台中市種植荔枝(黑葉荔枝、玉荷包荔枝、糯米荔枝、玫瑰紅荔枝等新品種荔枝)損害率達20%以上農民,自明日起至6月11日止攜帶國民身分證、存款簿及合法土地證明文件,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此外,除中央現金救助,市府依據「台中市農業災害復建補助作業要點」規定,另有實際復耕需求者,市府加碼補助復耕資材每公頃1萬元,協助受災農民儘速復耕。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中市荔枝災損 5/28-6/11前可申請現金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