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手機鏡頭製造商大立光去年因涉嫌盜用德商的影像檢測軟體被檢察官起訴,大立光董事長林恩平當時宣稱已開始汰換該軟體不再使用;不料德商兩度去函要求限期提出合法使用的授權證明,大立光拒不提供且向智慧財產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德商在侵權官司判決確定前「應容忍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干擾大立光使用該軟體」,日前被智財法院打臉,裁定駁回大立光的聲請。
大立光吹哨者向德國原廠MVTec檢舉,指大立光向MVTec購買「HALCON」影像檢測軟體後自行破解大量盜拷使用,涉嫌侵害著作權,台中地檢署去年4月將大立光及10位高層一併起訴。去年6月7日大立光股東會林恩平受訪表示,被起訴侵權是員工無心之失,反控德商獅子大開口,還稱HALCON只是外觀檢測一個小軟體,絕對拒絕往來,已找到另一家「便宜又好用」的替代廠商。
↑圖說:大立光聲請「容忍」繼續使用侵權軟體,遭智慧財產法院打臉駁回。圖為去年遭盜用德商MVTec負責人出庭控訴大立光畫面。(圖片來源:資料照片)
不過,根據智財法院今年4月底的裁定指出,大立光不但仍在使用遭控侵權的軟體,甚至在德商要求出示合理使用授權時悍然拒絕,並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法院命令德商「容忍」大立光在侵權訴訟判決定讞前繼續使用該軟體,否則將引發大立光產線機台停擺、遲誤生產交期而無法按期供貨,導致大立光營運成果和信用商譽化為烏有等重大損害,與林恩平對外說法截然不同。
德商MVTec指出,大立光向智財法院聲請假處分,宣稱原本向德商MVTec在台經銷商新亞洲儀器公司採購HALCON軟體開發版9套、運行版2511套,約定買斷該軟體授權,大立光已取得該軟體完整合法授權;德商卻在去年5月3日、7月1日委任律師向大立光發函,要求大立光限期提出使用該軟體的完整文件及證明,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大立光主張,該公司已透過採購合約取得軟體合法完整之使用權利,現今精密光學元件產業市場競爭激烈,任何舉措均有導致大立光營運成果和信用商譽化為烏有等無法回復的重大損害及急迫危險,要求法院裁准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命德商在著作權訴訟判決確定前,應容忍且不得自行或委託他人以任何方式妨礙、干擾大立光使用HALCON軟體,並無權要求大立光提供使用證明。
德商反駁,大立光只購買該軟體開發版9套,卻利用破解方式大量安裝軟體開發版於其他電腦,侵害該公司的重製權;他們對大立光有意見的是安裝超過9套開發版以外之其他電腦,請求大立光履行完整文件證明義務。況且,該公司迄今未向法院要求禁止大立光使用該軟體,只是要求拿出合法授權證明,何來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
↑圖說:大立光聲請「容忍」繼續使用侵權軟體,遭智慧財產法院打臉駁回。圖為去年遭盜用德商MVTec負責人赴法務部陳情爭取重視外商權益畫面。(圖片來源:資料照片)
智財法院認為,大立光目前仍使用該軟體,德商對於其所有之著作權有遭受侵害之虞時,當然可做必要查詢,基於著作權人之權利,可以詢問大立光超出購買範圍的軟體開發版之來源。法官認定,大立光就兩造爭執之法律關係是否有勝訴可能性、有無以假處分來防止發生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的必要性等要件,均無法說明取信法院,因此裁定大立光聲請於法不合,不應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