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山里光電案現場 圖/編輯中心
南部最大聲/ 記者 吳有炓 報導
高雄大樹區和山里,一處面積51.4公頃的山坡地,原本青翠如畫,如今卻被鏟平成黑色光電板林立的「發電戰場」,山體裸露、排水滯洪系統失效、泥流襲村、民怨沸騰。這起爆發於2020年、2022年中央核准的光電案場,暴露出綠能政策下的荒謬真相 制度失能、中央放水、地方推諉、執法選擇性失明。
一、案情回顧:山頭被鏟、居民恐慌,民代怒批市府顢頇
高雄市水利局至今對和山光電場開罰七次,罰金僅108萬元,但依業界估算,該案每年發電收入可能高達4.2億元,罰金對業者如蚊子叮。市議員黃飛鳳多次質詢、辦會勘,警告水保災難,卻遭市府冷處理。直到立委柯志恩6月會勘、媒體報導壓力升高,市府才宣稱「震怒」,勒令停工、移送地檢。
這一切反映出地方政府早已知情卻選擇放任,市長陳其邁聲稱案場面積「過大應檢討」,卻早在2023年起已有議員頻繁提案,甚至與居民實地勘查。此舉遭外界質疑為「裝睡」,如今媒體放大報導才突然覺醒。
二、權責混亂:中央核准開發、地方難以約束
和山案場並非單純違建,而是內政部2022年12月21日正式核准的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變更案(公告文號:高市府都發審字第11106321001號),高雄市政府於2022年12月29日公告,名義上主管機關為中央。
該案共涉及107筆土地、51.4公頃面積,且根據內政部核准文件,明載:「位於水庫集水區,須落實水土保持、不得使用化學藥劑清洗光電板、妥善處理生活污水。」但事實卻是──水保未落實、山體裸露、滯洪系統癱瘓、村民擔心飲水安全受到重金屬污染。
市府與中央相互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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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說:「是中央核准的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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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署說:「已違規可連續開罰,必要時撤銷籌設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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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問:「這麼嚴重的破壞,為何現在才停工?」
三、制度漏洞與程序正義破產:未環評?不知情?還是裝看不見?
此案裝置容量達7萬瓩、面積達51公頃,又位於陡峭山坡地,依照水保與環評規定理應嚴格審查,卻因2020年前法規「尚未明訂」全面環評標準,竟然得以規避程序直接開發。這樣的漏洞成為業者與政策結構「共犯結構」的溫床。
當地和山里簡易自來水管理委員會主委吳清和表示:「當初只有前一天晚間廣播召開說明會,村民根本不知道內容,直到山被剷了才發現事態嚴重。」
這是一場名為「綠能」的掠奪,一場以非核為名、犧牲山林與村落的錯誤政策後果。這不是零星個案,而是結構問題。
四、癥結分析:誰在放水?誰在失職?
問題根源一:中央政策過度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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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署與內政部營建署核准過程審查過於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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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環評即過關、裝置容量與實際使用面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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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絲麵博士」林瑞豐跨界經營光電,缺乏經驗卻能拿到特定山坡地開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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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未按核定圖施工,擴大開發4.73公頃、違反水保仍未被即時制止。
問題根源二:地方政府知情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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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水利局多次查報卻未即時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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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公告核准卻未確實督導,直到地方民代與輿論壓力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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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陳其邁迄今仍以「舊案」、「中央核准」為擋箭牌。
問題根源三:檢調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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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間針對「雙罷行動」雷厲風行搜索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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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針對民代關切兩年的光電重大違規案,檢調至今「靜如處子」。
五、環境不能為政策背書、地方不能再推責
高雄和山案不是一場「開發與保育的拉鋸戰」,而是一場制度性失職與政治護航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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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應盤點所有核准光電案場,對未環評者進行補件或暫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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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應勇於依法行政,超出核准範圍開發者應即時勒令停工、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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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單位應即刻啟動調查,包括是否涉及圖利、失職、護航等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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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補漏洞,強化山坡地開發門檻,防止「綠能變黑心」的悲劇重演
【結語】綠能不是罪,但不該凌駕山林與正義
從「小二甲」到「大山頭」,從「雞絲麵博士」到「土石流風險」,和山光電案揭開了綠能政策背後被遮掩的現實:當經濟利益與政治利益共構時,制度與法律形同虛設。
綠能是未來,但正義不能被犧牲。台灣不能再有下一個小林村。高雄,請別再一次失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