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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醉男路中咆哮遭管束失控襲警「偷桃」 賠「公道價」還要關4個月

三重醉男路中咆哮遭管束失控襲警「偷桃」 賠「公道價」還要關4個月

▲44歲鄭姓男子深夜酒後失控,在龍門路路中央大聲咆哮,轄區警方獲報趕抵現場依法對其實施管束。(翻攝畫面)
▲44歲鄭姓男子深夜酒後失控,在龍門路路中央大聲咆哮,轄區警方獲報趕抵現場依法對其實施管束。(翻攝畫面)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莫沛宇/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去(2024)年2月18日發生1起極端脫序的妨害公務與傷害案件。44歲鄭姓男子深夜酒後失控,在龍門路路中央大聲咆哮,警方獲報趕抵現場依法對其實施管束,未料鄭男在巡邏車內不僅辱罵、吐痰,更徒手「偷桃」攻擊員警生殖部位,導致員警陰囊與睪丸挫傷,最終法院依傷害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事發時轄區警方接獲報案,有男子站在車道中間情緒激動、行為失控。警方到場見鄭男滿身酒氣、胡言亂語,為避免危害他人安全,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對其實施管束並帶返派出所。

​▲44歲鄭姓男子深夜酒後失控,在龍門路路中央大聲咆哮,轄區警方獲報趕抵現場依法對其實施管束。(翻攝畫面)​▲44歲鄭姓男子深夜酒後失控,在龍門路路中央大聲咆哮,轄區警方獲報趕抵現場依法對其實施管束。(翻攝畫面)

未料鄭男在巡邏車上拒不配合,公然以三字經辱罵員警,接著朝警員下體攻擊,造成李姓員警陰莖、陰囊、睪丸受傷並出現雙側大腿擦傷,警方見狀立刻將其壓制逮捕,回所後鄭男仍不收斂,竟還朝警方吐痰挑釁。

案經新北地院審理,鄭男辯稱「幹X娘」為其口頭禪,並聲稱酒醉不記得攻擊過程。法官不採信其說詞,認定其行為構成傷害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每日按新台幣1000元計算。此外,民事求償部分,法院命其賠償李姓警員醫療費1000元及精神慰撫金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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