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行經路口看到綠燈亮起,除了直行之外,能否左右轉?還是必須等到左右轉箭頭綠燈亮起才能轉彎呢?為了避免民眾感到困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特別製作了【綠燈「行」不「行」?】交通安全宣導影片,為大家解答疑惑。該影片從編劇、演出到拍攝與剪輯,全部由員警親自完成,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說明不同綠燈型態的通行規則,幫助用路人正確辨識交通號誌,確保行車安全。
影片中飾演主播的左營分局文自派出所警員毛穎蓁,不只是鏡頭前的新聞主角,更是現實中的「尋人高手」,曾榮獲「113年失蹤人口查尋工作績優員警」的殊榮;飾演記者的左營分局文自派出所警員范詩函,假日則會化身為騎警隊員,在各種市政大型宣導活動都可看到她的帥氣身影;而在地味十足的受訪路人,則是由左營交通分隊分隊長林佑澤來扮演,一口道地「輪轉」的台語,親民效果十足;另外公關室巡佐王椿富則是影片幕後推手,負責編劇、拍攝及剪輯工作,展現豐富創意與影像製作能力,吸引民眾目光,提升交通安全意識。
一般常見的「圓形綠燈」代表車輛可直行或左、右轉,駕駛人除了一般直行外,當欲左轉或右轉時,需禮讓直行車優先通過,確認無危險或妨礙情況後才可轉彎,路口通行彈性較高,駕駛人可依路況機動通行;而「箭頭綠燈」則提供特定方向的專屬通行權利,車輛應依箭頭指示之方向行駛,當左轉或右轉箭頭綠燈亮起時,代表可直接依箭頭指示方向轉彎,可提升安全性與通行效率。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呼籲,正確辨識號誌是保障行車安全的基本功,擦亮眼睛,別看錯燈號走錯方向,不依號誌指示行駛,最高可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別跟荷包過不去,更別拿生命當賭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