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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籲勿讓電子煙危害健康 未成年暑假不迷菸免觸法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暑假到來,青少年多了與友人相聚機會,但也可能增加接觸違禁品風險,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4)指出,近期校園有學生提供電子煙給同學吸食,不僅觸犯《菸害防制法》,最高可裁罰新臺幣25萬元,且電子煙煙油多含尼古丁等成癮物質,損害呼吸道、心血管等並影響健康,提醒青少年朋友勇敢拒絕菸品誘惑,有效保護自身健康。

衛生局表示,112年3月22日《菸害防制法》修法,將電子煙歸類為「類菸品」,並明文禁止製造、輸入、販售、供應、展示及廣告,等同電子煙就是違禁品,觸法最高可處新臺幣5,000萬元罰鍰,即便是在社群媒體上分享、轉傳電子煙相關資訊,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青少年朋友千萬勿因一時「想耍酷」而誤觸法令。

日前就有高雄某高中職A同學,聞到B同學電子煙吐出的煙竟飄出甜甜水果味,好奇開口借抽,兩人輪流吸食遭教官當場發現,衛生局獲報後依法處辦,結果B同學「供應」電子煙已觸犯《菸害防制法》紅線,最高可處新臺幣25萬元罰鍰,且兩人吸食電子煙行為也各自違法,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元。

衛生局指出,國民健康署於112年所做的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顯示,青少年接觸電子煙主因為「朋友都在吸」,且因市售產品常包裝成時尚3C配件,強調無害、可助戒菸等誤導訊息,但事實上市售近九成煙油含尼古丁等成癮物質,損害呼吸道、心血管與免疫系統,還會影響還發育中的大腦,致記憶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情緒不穩,甚至比紙菸更早出現肺纖維化與肺活量變差等嚴重後果,青少年必須謹慎看穿迷思拒絕誘惑。

衛生局提醒,「拒絕菸害,是青春最有型的選擇!」所有電子煙都有害,使用電子煙更非新潮而是陷阱,暑假是青少年成長與選擇的練習場,可配合衛生局「雄健康」臉書粉絲專頁及電子煙防制短影音,培養拒絕菸害正確觀念及網路識讀能力,才能守住自己的健康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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