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記者爆料網/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7月11日上午10時50分,國道3號北向391公里處發生嚴重交通事故。一名陳姓男子(出生於民國29年)駕駛自小客車,自匝道進入高速公路後竟迴轉逆向行駛於內線車道,最終與由許姓男子(72年次)正常行駛於內側車道的車輛迎面撞擊,導致陳男頭部受傷、許男則為擦挫傷,所幸兩人均無生命危險。
警方指出,初步調查顯示雙方駕駛皆無酒駕情形,本案由竹田分隊依法處理。
第五公路警察大隊表示,陳男疑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於高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將處以新台幣6,000元至36,000元罰鍰,目前正進一步查證中。
警方呼籲,高速公路一旦發現逆向行駛,應立即靠邊停車,打開危險警示燈,於車輛上游設置故障標誌,全體乘員應下車至安全處所避難,並立即撥打110或1968通報,爭取警方協助,確保自身與他人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