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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上耍狠逼車蛇行 最高罰36,000元、吊牌半年還可能吃官司

馬路上耍狠逼車蛇行 最高罰36,000元、吊牌半年還可能吃官司

馬路上耍狠逼車蛇行 最高罰36,000元、吊牌半年還可能吃官司.(圖/翻攝)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謝建成/桃園報導】在馬路上「秀操作」恐成高代價!桃園警方近期接獲多起民眾檢舉,包含逼車、蛇行、驟然減速等危險駕駛行為。經審核影像後,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開罰,最高可罰新台幣36,000元,記違規點數3點,並吊扣牌照6個月。若因此釀禍,駕照恐被吊銷,還可能吃上官司。

警方指出,危險駕駛不只違規,更可能構成《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最重可處5年徒刑、拘役或罰金;如致人重傷或死亡,將加重刑責。

此類違規屬《道交條例》第7-1條可由民眾檢舉項目,只要具備實名、時間地點、車號與影像證據,即可向各縣市警局檢舉,經警方查證屬實即依法舉發。

桃警提醒,追求刺激或「報復性駕駛」絕非聰明選擇,上路應守規則、顧安全,否則除了重罰、吊牌,還可能留下刑事紀錄,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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