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時報/記者林明佑報導】彰化縣長王惠美縣府團隊,長年重視歷史老屋保存與再利用,積極推動老屋保存及活化政策,鼓勵民眾自發性參與維護與再生行動。為擴大社會參與,進一步結合公私部門力量,114年度持續辦理「彰化縣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自114年1月1日起受理申請至額滿為止。補助對象為位於彰化縣內、不具文化資產法定身分,且於民國60年以前興建,具有歷史文化意義及保存再利用價值之建築物。申請人可為該建築物或土地之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具法人資格之基金會、文史工作室、公私立團體及教育學術單位。
本計畫補助項目區分為「小型修繕類」與「文化經營類」。「小型修繕類」係補助進行歷史老屋之建物本體修繕(不含裝潢、新建、改建及擴建),以恢復其原有文化歷史脈絡,並依原有風貌、構造、材料、工法等進行修繕為原則。補助比例最高為50%,補助金額以新臺幣50萬元為上限;「文化經營類」則係補助承租人於歷史老屋從事有助於提升在地生活、文化藝術或傳統技藝等相關事項,補助金額以每月新臺幣5,000元為上限,期盼促進歷史空間的永續再生與文化創意發展。
詳細補助規範及相關申請書件表格置於文化局官網-老屋計畫-老屋補助辦法(網址為:https://reurl.cc/Nxpn79),歡迎符合資格的民眾或團體踴躍提出申請及參與,補助案件額滿為止,盼結合公、私部門力量,合作推動歷史老屋修繕及創意經營,以振興地方文化藝術與活絡產業經濟,一起讓老屋風華再現,重修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