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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男裝遙控炸彈情敵機車 重判15年2月賠10萬

醋男裝遙控炸彈情敵機車 重判15年2月賠10萬

醋男裝遙控炸彈情敵機車 重判15年2月賠10萬.(圖/翻攝)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林承瀚/高雄報導】高雄62歲胡姓男子不滿情感遭介入,2023年10月自製遙控炸彈,裝在鄭姓男子機車後輪避震器上,意圖「給教訓」。隔日中午,鄭男取車時,鄰居提醒半夜有人徘徊車旁,探查竟發現炸彈,嚇得立刻報警。

警方出動拆彈小組成功排除危險,刑事局防爆專家證實該裝置具有殺傷力。法院依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判胡男15年2月徒刑,併科10萬元罰金;另須賠償鄭男精神撫慰金10萬元。

胡男辯稱炸彈「只是嚇人」且無殺傷力,但法官不採信,並駁回其上訴。民事部分,鄭男原求償500萬元,法院改判賠償10萬元。案件目前仍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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