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近期預售屋建案停工事件頻傳,嘉義市政府呼籲消費者購買預售屋時,應慎選有履約擔保機制之業績穩定優良建商,以保護己身權益,同時應注意簽訂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時,消費者得主張有5天之審閱期間,詳細審閱契約條款與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有無牴觸。
按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買賣履約擔保機制有5種方式,建商可擇一辦理:(一)不動產開發信託。(二)價金返還之保證。(三)價金信託。(四)同業連帶擔保。(五)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
市府消保官進一步表示,其中價金返還保證較為周全,即建商倘未能如約完工者,可由擔保之金融機構返還全部已繳價金;總之,預售屋是尚未完工之房屋,建造期間容有風險,消費者應謹慎選擇業績穩定、開發經驗豐富及具有品牌知名度等優良建商,始能達到消費者與業者雙贏的消費環境,惟消費者在購屋過程中,如發生消費爭議,可以手機或市話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洽詢相關消費者權益之規定,亦可上網址: cpc.ey.gov.tw 線上申訴消費爭議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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