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1萬元確定不排富 政院修法延長發放期限至7個月.(圖/資料照)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林千允/台北報導】立法院7月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行政院會今(14日)討論並通過修正案,將普發現金1萬元的執行期限,從原訂「今年10月31日前發完」改為「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啟動、7個月內完成」,並確定不設排富門檻,全民皆可領取。
修正案同時將特別預算上限由新台幣5450億元調高至5900億元,第一階段先編列5700億元,其餘200億元保留彈性,以因應台美關稅談判變化及各產業需求。新增經費將用於強化電力系統韌性、支持產業、照顧弱勢族群及發放現金作業。
原條例經費分配為:2350億元普發現金、1500億元國土安全韌性、930億元因應美國對等關稅、670億元社會支持;原擬補助台電的1000億元則遭刪除。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此次修法是為確保產業支持及民生照顧有充足資源,並參考前次普發經驗,給予民眾更充裕的領取時間。